时装表演是最接近于生活的舞台艺术。这样讲不仅仅是指时装对人们生活中着装、服饰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最主要的还是指时装表演中的动作取之于生活,忠实于生活,并且要高于生活。
我们可以回想一下,生活中当人们穿上一套新装时,不仅自己要对着镜子左照右看,还会请亲人、朋友帮助参谋,走一走,转一转,看是否得体,是否好看。这些生活中最常见的试装动作,就是时装表演的动作来源。
当然,对生活中的动作不能完全不变的照搬。虽然艺术是源于生活的,但又必须是高于生活的才会更具魅力。以模特的摆胯动作为例,如果用模特的摆胯动作走在街上,一定会给人一种卖弄的感觉,会有人说你“有病”。但为什么在T形台上模特们摆起胯来,不仅没有人提出异议,反而被人们欣赏呢?这是因为摆胯是服装模特表现服装的专有动作,是体现风度和自信的手段,是表现轻松、潇洒的方法,是展现服装灵性的形体语言。模特们在台上表演服装时,为了表现服装的灵性和内涵,需要将个人良好的气质风度融于服装的展示动作中,需要将服装在不同环境中的风韵、特点表现在动作上。因此,就必须要表现出在正常生活中最兴奋、最轻松、最大方、最神采奕奕的精神风貌,而在表演台上就夸张了正常生活中的动作,像摆臂的幅度、迈步的幅度等,同时为突出服装的表现力而加大了摆胯的幅度。这些都是为了一个目标----最大限度地表现服装的魅力。这就像人们在高兴或得意忘形时,会情不自禁地扭动腰肢一样。由此可见,摆胯不是故作姿态的做作动作,而是人们在兴奋状态下的一种全身协调动作,是一种形体语言,运用得当,可以表达出不同心情、意境。因此在表演中,不应千篇一律地使用,应根据服装和音乐共同创造出的特定意境、场合、环境而恰当地应用它。
同样,胳膊的摆动也不是随意的,也要根据服装的特点,时而有力,时而轻柔,有时幅度大,有时幅度小。可以说,胳膊是个充满表现力的配角。在表演行进中,它辅助服装主体的表现,在亮相时,配合适当的手形,是完美造型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此可见,时装表演中的动作就是将生活中的动作加以改造、修饰、提高、美化,再将它们自然流畅地在表演中表现出来,使动作既源于生活又带有艺术的特点,形成模特专有的形体语言。
这里需要提出注意的是,时装表演中的动作虽然高于生活,但决不同于舞蹈。二者相比较,舞蹈的形体语言更夸张、更浪漫一些,也更丰富。对这一点,德国的IGEDO导演墨克莱先生早在1984年来我国时就曾明确地说过:“舞蹈是舞蹈,服装表演就是服装表演,它们是两回事。”这不仅说明时装表演更忠实于生活、更贴近于生活,还说明另一个重要区别:舞蹈中的动作和服装,是为更好地表现舞蹈的内容服务的,而时装表演中的动作是为了表现服装,是服务于服装的。时装表演与其他艺术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它的表演技能是为服装的艺术效果服务的,而不是为某个故事或情节服务的。因此,表演动作的创意和分寸的把握,都应是以表现服装内涵为前提的,都应带有明显的展示服装的意识特征。
表演中我们也常常看到,有许多模特自身的形体条件非常好,表演也很自然,但却往往忘记应该表现的是服装,而不是表现模特的造型姿态或模特自己。出现此种情况是因为模特在表演中,没有运用展示意识来引导形体语言动作,因而就难于使观众对服装形成深刻的印象。时装表演不是选美,在这里,模特只是一个载体,而不是中心,中心是所要展示的服装。因此在表演中,就要具有由远到近、由动到静的展示意识。时装模特的职业使命就是要以气质风度为根本,以服装为中心,通过展示的技巧一穿衣、步法、形体语言、定位亮相等来最大限度地表现服装的艺术魅力和穿着效果,展现服装的灵魂,并把其独特的生命力与优雅的风情传达给观众,使观众被服装表现的内涵所感染、陶醉,产生共鸣与震憾,这才是时装表演的目的。
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在着装的美学观点上,历来要求达到:人即衣、衣即人的最和谐、最融洽的状态。要求人的衣着要代表其性格、爱好、理想、兴趣,以及仪表、风度和气质的个性风貌。一个人,如果按自身的先天条件去合理设计和选择服装,就一定能达到最佳境界的和谐。但作为模特,则要以各种表演方法去适应各类服装的特定形象。所以,一名时装模特,仅仅有良好的形体条件是不够的,只学会了表演动作也是不够的。因为服装是千姿百态的,服装设计师在设计每一件服装时,设计主导思想是不一样的,所要表现的服装内涵也是不一样的。如果说设计师只有通过服装把人内在的精神气质、风格神韵展现出来,才算是最有灵性的作品设计的话,那么模特在表演中,也要通过适宜的精神气质、风格神韵把服装的特定个性展现出来,才能算是最有灵性的表演。因此,时装模特就要善于发现服装的内在生命力,并通过自己形体语言的变化,各种造型姿态,将服装的内涵表现出来,并传达展示在人们面前。人们通过服装模特的展示表演,感觉到这种生命力所在,并由此感受生活、感受美,这才是时装模特所应达到的最佳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