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指标与分值(100分)
(一)形体测量 50 分
(二)形体观察 20 分
(三)服装表演 30 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形体测量(50 分)
考试目的:艺考对考生各项身体数据和比例进行客观评价。
考试形式:考生按照要求进行身高、体重、三围等规定的基本项目测量。
考试要求: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均赤脚进行测量。
(二)形体观察(20 分)
考试目的:结合形体测量数据和形体对比,考察考生形象气质、形体比例、骨骼形体、肌肉线条。
考试形式:考生 5 人一组,着泳装依次上前按照规定动作进行正面、侧面、背面的形体展示。
考试要求:考生素颜,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装,不允许穿丝袜和佩戴饰品,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
(三)服装表演(30 分)
考试目的:考察考生的视觉、听觉感知能力:及舞台表现能力,形体表现、协调和控制能力,职业意识。
考试形式:考试着时装,根据考场提供的统一音乐,依次进行服装表演展示。
考试要求:考生自备时装一套,女生须穿高跟鞋。
三、评分标准
表1 形体测量(女生)
表2 形体测量(男生)
表3 形体观察
表4 服装表演
四、考试要求
(一)报考要求:报考我院服装表演方向的考生身高要求为男生180cm 及以上、女生168cm 及以上,无明显疤痕和纹身。
(二)考生服装与妆容规定:考生自备泳装及服装表演的自选时装,女生自备高跟鞋,男生自备黑色皮鞋。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考生可以化淡妆,不能戴假睫毛。
(三)音乐规定:考试项目音乐由考试组统一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