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招生专业、学科门类、计划和范围

 

  注:2016年拟面向全国计划招生30人,具体招生省份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专业课合格考生分布情况而定,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男身高185cm以上、女身高172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未婚。

  三、专业考试与合格证

  1、报考要求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参加校考考生必须取得艺术类考生报考资格,并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否则成绩无效。

  2、报考办法和注意事项

  (1)报考方式

  ①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络报名(建议考生采取此种方式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信息确认。

  ②考生也可在信息确认当天进行面报。

  (2)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的材料

  ① 考生本人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2016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资格证)原件。

  ② 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3、考试成绩与合格证

  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将按照招生计划总数与合格生源数1:4之内的比例,划定统一的合格分数线。学校将于4月10日之前公布专业课考试成绩及相关报考须知,并报送生源省份省级招考部门备案,考生可以通过网络、微博、微信平台和电话等方式查询,学校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四、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量体:测量身体各项数据(考生需自备白色的紧身内衣)。

  初试:形体考核(体貌观测,考生需自备泳装,不得化妆和盘发)。

  复试:1、服装表演考查(考生自备高跟鞋及表演服装一套)。

  2、艺术素质考核(考生自备软底舞鞋,并搭配协调着装。考察考生在特定音乐背景下的节奏感、协调性、舞蹈基础素养等艺术素质)。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

  六、录取原则及办法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3、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投档。

  4、考生须达到其所在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制定的文化课和专业课(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该专业还制定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5、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1)对于文化课成绩超过其所在省份普通类二批本科控制线的考生,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2)校考名次在本省中位于该省计划数之内的考生,外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6、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7、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8、特别说明:

  (1)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750分进行折算;外语单科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150分进行折算。

  (2)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七、收费标准

  1、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八、考试监察及违规处理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考试和评卷过程的全程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生源省份招考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和申诉渠道

  1、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电话:0411-86323661

  电子邮箱:zsbgs@dlpu.edu.cn

  网站: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weibo.com/dlpu86323661

  腾讯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t.qq.com/dlpu3661

  2、申诉渠道

  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处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15室)

  电话:0411-86323653

  电子邮箱:jjjc@dlpu.edu.cn

  网站:http://jiwei.dep.dlpu.edu.cn

  【特别说明】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