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是由广西电视台、中国商业联合会主办,东方宾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西电视台都市频道共同承办的全国性内衣模特大赛

  第二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的宗旨是为中国内衣企业选拔优秀模特,提高内衣模特整体素质,推动中国内衣市场的发展。

  第三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主要通过各地区选拔赛在全国选拔优秀内衣模特。

  第四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每年年底举办一次。

  第二章参赛报名

  第五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报名选拔时间从每年3月份开始。

  第六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报名条件:

  1、年龄16-26周岁;

  2、身高165CM以上,体重55kg以下;

  4、熟悉内衣的基本知识,具备基本艺术素养;

  5、普通话流利,掌握简单的英语口语;

  6、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第七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报名须知:

  填写《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报名表》一式两份;

  提交正面化妆头像特写彩照一张,正、侧面无妆头像特写彩照各一张,半身自由照一张,正、侧、背面泳装全身彩照各一张(照片统一规格为13CMX18CM)或模卡,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第三章比赛内容

  第八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比赛内容包括符合内衣要求的体态条件、感知能力和表现能力。

  第九条参赛选手体态条件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第十条参赛选手的感知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视觉——造型艺术基础;

  听觉——音乐艺术基础;

  综合——气质风度体现。

  第十一条参赛选手的表现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对内衣作品的情感理解;

  对内衣作品的风格表现;

  对内衣时尚潮流的把握。

  第四章比赛程序

  第十二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由分赛区选拔赛和全国总决赛组成。

  第十三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分赛区选拔赛由大赛组委会委托模特经纪、文化广告等相关机构承办,大赛组委会选派一名评委参与各地的选拔工作,通过十二个分赛区选拔出36名选手入围全国总决赛。

  第十四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总决赛由主办单位组织国内外著名时装设计师、摄影师、造型师、时尚媒体记者等专业人士,从入围选手中选出中国内衣模特大赛冠、亚、季军各一名、“中国职业内衣模特”奖10名以及最佳体态奖、时尚魅力奖、T台表现奖、最上镜奖、最佳活力奖和最具人气奖6个单项奖。

  第十五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总决赛入围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承担决赛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十六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总决赛获得“中国职业内衣模特”奖的10名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参加国内重大活动。

  第十七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季、亚、冠军获得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同时获得高额的现金大奖,并被冠名企业聘请为时一年的形象代言人,为之进行相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第十八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单项奖获得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给专业模特经纪公司负责模特市场运作与推广。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入围选手的肖像进行大赛的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出版及发行相关资料和刊物。

  第二十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可冠名设奖,决赛地点和颁奖仪式由大赛组委会和赞助单位、承办单位共同商定。

  第二十一条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承诺按组委会要求进行相应的义务演出。

  第二十二条获得“中国职业内衣模特”称号的选手,由中国内衣模特大赛组委会指定经纪公司负责选手签约推广,具体细则由中国内衣模特大赛组委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中国内衣模特大赛在各阶段比赛中均不允许以大赛名义向选手乱收费、不允许以大赛名义强行与参赛选手签约。

  第二十四条分赛区承办方如有违规操作行为,大赛组委会有权撤销其承办资格并取消当地分赛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