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传媒学院始建于1997年,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院校。2015年以来,多次被高校排名机构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和武书连中国大学排行榜,四川传媒学院列为全国同类高校的第一名。
学校位处成都市郫都区,校园面积2300余亩,在校学生2万余人,学科专业及方向分布在现代传媒艺术产业链上,累计已为社会培养了7万余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适应传媒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一、开设专业及招考方向一览表
注:各省(市、自治区)招考专业(方向)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二、表演(时尚演艺方向)
身高要求:男生175-193CM,女生163-183CM。
1.基本条件测试:面部形象考察、语言能力考察。
2.形体测试:形体基本情况的观察。
3.台步展示:台步、表现力考核。
4.形体展示:形体或舞蹈的展示。
三、招考方式
1.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我校在部分专业中按需设立招考方向(专业后加括号注明),并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3.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报考。
4.我校投放招生计划省份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招考方式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未开展专业校考工作的省份和专业:考生只需参加省级统考并取得专业合格成绩;
(2)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未举办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可直接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3)开展了专业校考工作、且考生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举办了省级统考的专业:考生须参加并通过省级统考后方可报考我校对应专业的校考,并取得校考专业合格成绩。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2021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一律采用“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网考方式进行。涉及各省(市、自治区)的招考专业以及报考时间以我校官网和公众号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录取原则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4.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传媒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五、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非艺术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填报该专业,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校官方网站)
六、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1.开展专业校考的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导表方向)、戏剧影视导演(新媒体导演方向)、电影学、艺术管理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分文、理科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分文理科的省份直接按文化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其余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需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测试成绩合格,对进档考生原则上按志愿优先,文理综合排队(个别有特殊要求的省份除外)、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各相关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按各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原则进行。
七、联系方式
部颁代码:13669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学院路67号
邮编:611745
咨询电话:028-87907888、87953006、87953008、87953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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