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和范围

  备注:1.每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的考生,可以报考我校以上各专业。

  2.各专业具体分省招生计划、学费以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3.校考省份兼招文科艺术生、理科艺术生。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规定的2020年艺术生报名条件。

  (二)考生须掌握或具备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相关基础知识和素养。

  (三)生源省级统考涵盖的专业,如生源省份要求考生必须参加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方能参加我校校考,考生需取得统考合格证。

  三、报名

  (一)参加专业省级统考,报名及考试办法根据各省市的相关招考规定执行。

  (二)参加我校校考考生,通过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艺术考试报名系统或指定系统报名,广东省、陕西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zb.wids.edu.cn/)报名。

  四、校考考试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安排

  各省校考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会在学校招生信息网或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注:原则上考生只能在生源省份的考点参加考试,我校校考点只接受生源省份考生报名,考生异地参加考试须向学校提出申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我校校考准考证参加考试,证件缺失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请自备考试所需的材料。

  (三)报名费用:面试类专业为200元/人,笔试类专业为180元/人。

  (四)校考考试成绩公布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我校于4月15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校考成绩。学校按各省招生计划的1:4发放专业合格证。

  五、录取规则

  (一)我校参照国内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凡报考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的考生,须参加当地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并填报高考志愿。

  (二)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份,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按照专业统(联)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投档成绩是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或投档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

  (三)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考生校考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批次控制线或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校考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依次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他

  联系方式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b.wids.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1号,武汉设计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205

  联系电话:027-81731888

  传    真:027-8173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