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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服装表演招生简章

新时代 2021-12-21 19:55:13 0条评论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创办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创办于2001年,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为面向全国招生的大学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定名为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16年被四川省教育厅列为四川省本科院校整体转型发展改革试点院校,并当选为“四川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单位。

    学校地处李白诞生地、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第二大城市——绵阳,现有绵阳、梓潼两个校区。学校秉承“给自己一个目标,让生命为她燃烧”的办学精神,坚持“启迪学生智慧,培养时代需求人才”的办学理念,明确了综合性的应用型办学定位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思想,遵循“立本、务实、创新”的校训,坚持实施校园学分制,推行“大课堂、大舞台、艺术与科技结合、课堂与工作室结合、实践与产业项目结合”的新时代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打造开放式教学空间,培养社会需要的“品德优、基础宽、素质高、能力强、会创新”的应用型文化艺术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艺术类本科



    注: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方向)招生代号、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2022年公布招生计划刊物;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名考试资格

    1.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并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报考我院艺术类考专业(方向)属省级统考的,考生须取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成绩校考成绩方为有效。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方向),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

    三、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专业报名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我院校考专业(方向)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9:00-2022年1月10日18:00,考试时间为2022年1月12-15日,具体安排将在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学校官方招生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参加我院校考的考生在进行专业考试报名时,须在“小艺帮APP”进行实名注册,并按照我院确定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招生专业考试方式[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院2022年省外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全部采取线上考试(手机APP在线考试)方式进行]进行手机APP线上报名、缴纳专业考试报名费。

    具体要求:

    1.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才能兼报,过时不补;音乐类专业兼报音乐类专业的通用考试科目仅需参加一次考试,成绩通用。

    2.请各位考生在缴费前认真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核对所选报考专业[(1)根据公布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选择考生所在省份认定校考或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专业;(2)根据学校公布的各校考专业科目考试时间段合理选择报名考试专业,如所选专业考试时间冲突,后果自负],一旦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费一律不退;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考试

    普通类专业考生仅参加文化考试,艺术类专业既要参加专业考试,又要参加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普通、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金融工程、市场营销、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物流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民族学、文物与博物馆学、宝石及材料工艺学、汉语国际教育、英语、广播电视工程、风景园林、应用心理学、艺术教育本科专业;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会展策划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中文、旅游英语、现代文秘、宝玉石鉴定与加工、古建筑工程技术、数字广播电视技术:只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1. 校考专业考试形式及要求

    全部采取“全程监控、现场录制、提交作品、考评分离”的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在省外和本校不设置现场考试考点。

    (1)考试全部启用“手机APP(小艺帮)”进行线上考试,须使用鸿蒙操作系统或安卓7.0及以上或苹果iOS系统10.0以上的近两年上市的主流品牌机(例如华为、小米、OPPO、vivo等机型且建议摄像头像素至少在500万以上,内置存储剩余容量需在15G以上),至少在考试前一个星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或川文艺招考院微信公众号了解我院发布的线上考试公告,下载安装并登陆我院线上考试APP,熟悉线上考试环境和考试操作流程以及考试须知;

    (2)在进行线上考试时,考生请选择独立房间(区域),呈现干净、整洁、宽敞、明亮、安静和色调浅而单一的、无任何标识的考试环境作为考试场地,避免因为环境因素干扰考试正常和影响后期考试成绩评定。考试区域内除活动范围较大的舞蹈、表演专业可有一个协助拍摄人员外,其余专业考试须考生独立完成,不得有考生之外的人在考试区域,否则视为违纪,以考试无效处理;

    (3)为保证稳定拍摄,建议考生采用三角支架或手持稳定器等辅助设备进行拍摄,考试活动范围较大的考试科目可请他人协助拍摄;

    (4)“手机APP”通过视频防编辑、防缩屏、防对口型、禁外接等技术支撑防止考生作弊。在考试过程中,保证手机电量充足,考生不得离开视频拍摄范围,声像类专业考试考生不得化浓妆、不得使用变声器参加考试,在考试录制全程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除考试软件指导语音外,不允许其他任何人或声音出现在视频录制过程中,视频不得剪辑,不得进行编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否则将视为违纪,以考试无效处理;

    (5)所有线上考试为一次性考试,考试视频录制为在线实时录制,为保证有效考试,建议连接优质稳定WIFI网络,考试录制时须保证手机电量充足,禁用手机通话、短信功能和微信、QQ等聊天工具和应用通知功能,非考试软件造成的考试视频录制中断,仅以中断前录制并提交成功的片段作为评分依据;

    (6)考试视频录制中不得出现任何可能影响评判公正的信息或标识(如文字、校名、图案、标识、声音等,更不得出现各种证件以及考生姓名、考生号、生源地等个人信息),否则将视为违纪,以考试无效处理;

    (7)凡参加校考的考生均须在考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作品真实和考试过程诚信。线上考试过程实行“双机位”全程录音录像。

    2. 按要求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线上考试对考生所具备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基本条件(网络流畅且稳定,确保在考试及提交考试视频过程中网络环境正常,避免出现断网的情况导致考试失败)有一定要求,对一些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进行线上考试录制、提交视频,需我校出面协调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提供免费视频作品录制服务的考生,为保障参加模拟考试,请于2022年1月6日前向我院提出兜底保障申请。

    3.专业考试设定及要求

    所有专业考试均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考试,考生须在规定考试时间段内完成考试和提交考试视频(作品)[部分专业考试科目有严格的考试时间限制,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考试及考试视频和答卷图片提交,各专业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公告内容。

    学校组织评委对所有校考考生考试视频(作品)进行集中评审,并对评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后果自负。

    艺术本科各校考专业(方向)校考科目、内容及分值:

    服装表演:①泳装量体及展示100分[面试,身着泳装(女生穿着比基尼,男生穿着短平角或三角泳裤);1.泳装量体(三围,体重);2.身体基本素质展示(比例,身体舒展度);不允许化浓妆];②时装展示100分[面试,自备服装T台走秀进行展示(1.节奏;2.舞台表现力;3.个性风格);不允许化浓妆];③才艺展示100分[面试,自备形体类才艺展示(1.舞台表现力;2.肢体协调性;3.舞台美感);不允许化浓妆]。

    五、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机构,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六、填报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文化类考生和艺术类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文化类考生可填报我院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艺术类考生可填报艺术本科和艺术高职(专科)志愿外,还可填报普通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七、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级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考生位次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学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文理科统一排序,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如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特别要求,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录取工作。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假期逾期未续假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为保证新生质量,开学后,学校将对艺术类录取新生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纸质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的普通高校2022年的纸质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我院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部分招生专业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详见我院公布的《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专业与省级统考子科类对照关系表》;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院校考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

    无校考的专业直接认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或联考成绩。

    (二)需伴奏的专业(方向)考试时一律清唱。

    (三)我院除宝石及材料工艺学、广播电视工程、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数字广播电视技术专业仅招理科考生、民族学仅招文科生外,其余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四)我院除英语、旅游英语专业仅限英语语种外,其余专业应试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须慎重填报志愿。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其他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蓝牙耳机、录音笔、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情节严重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行为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六)参加我院招生专业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收取标准:200元/生·专业,请认真确认考生基本信息和核对所选报考专业后再履行缴费手续,未缴费报名无效,完成报名手续后,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七)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请于四月下旬直接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填写《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学生成绩复查申请表》(届时详见成绩查询公告附件)发送传真到学校招生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校招生考试院直接通知考生。

    (九)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也可登陆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十)本简章仅供四川省外考生报考参考,未尽事宜或政策有调整,按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解释权归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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