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于“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

    2018年浙江省浙江理工大学(艺术)服装表演专业艺考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2018年招生计划33人(男生10人,女生23人)。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2、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

    3、女性身高1.7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82米及以上,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有较好的广告模特条件的,女性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但必须在1.68米及以上);

    4、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招生省份范围:浙江、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山东、四川、重庆、河南、上海、安徽、湖北、湖南、福建、贵州、云南、海南、新疆(宁夏、青海、西藏、江西、广西、广东、江苏7个省份不招生)。

    6、请考生自行了解并遵守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

    (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初试

 

序号
考点
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日期
考试地点
1杭州
现场报名:1月6日
(1号楼336室)
1月7日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0571-86843333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2郑州网上报名:1月17日-1月21日
user.artstudent.cn
现场确认:1月25日
1月26日中原工学院 0371-67698700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3青岛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待定
2月27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注:1)杭州考点同时承担浙江省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浙江考生只能选择在杭州考点参加考试;

    2)各考点考试时间将根据报名人数作动态调整,若超出当天考试所能承受的考生人数将顺延安排在第二天考试,具体以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2、专业复试(初试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专业校考成绩。复试准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我校依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复试时间:2018年3月8日

    复试地点:浙江理工大学(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按考点要求在报名时间内面报或网报。

    (2)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3)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4)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面报或网报均须提供4张7寸泳装彩照(含全身正面、侧面、背面及头部正面特写各1张,照片背面请清晰书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和我校报考号);网报考生可在确认或候考时提交照片;

    (5)交纳报名考试费;

    (6)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项目(详见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时装表演类专业考试大纲)

    1、形体测量(30%)

    2、形体观察(30%)

    3、台步展示(30%)(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

    4、才艺表演(10%)(须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自备服饰、音乐U盘< 提供MP3格式>)

    专业测试总分100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才艺表演项目自选;形体观察、台步展示和才艺表演全程摄像。

    5、艺考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和该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该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类专业志愿。

    (五)录取原则

    1、遵照2018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有服装表演类省级统考的,省级统考须合格。

    3、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为确定依据)。

    4、凡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已录取满额时,不再录取后序其他批次填报的考生。

    三、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浙江理工大学的前身——蚕学馆,是杭州知府林启为实现其实业救国、教育救国的宏愿于1897年创办的,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08年,因办学成绩卓著,被清政府御批升格为“高等蚕桑学堂”。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64年由国务院定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截至2017年3月15日,占地面积2100余亩。下设17个学院(教研部),举办1所独立学院,有本科专业62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7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500余人;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90余人,正高职称270余人。

关注新丝路,让梦想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