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考试大纲(2016年修改,2017年开始施行)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考招生服饰艺术与表演。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考试大纲(2016年修改,2017年开始施行)
Ⅰ.考试性质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招生的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服饰类省统考)是面向全省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服饰艺术与表演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的专业基础技能测试,分为T台模特和平面模特, 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服饰类省统考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服装表演所规定的形体条件、模特表演能力、音乐感受能力、良好的艺术修养及审美能力等。
Ⅱ.考试项目及分值
Ⅲ.考试内容
一、形体测量
1.高度:身高、上下身比例。
2.围度:头围、胸围、腰围、臀围、肩宽。
3.体重。
4. 目测:五官、肤色、脸型、头围、发质、指甲、四肢状态。
二、上镜效果
1. T台模特:拍摄全身正面、侧面7寸彩照各一张。
2.拍摄全身正面、头部特写、半身特写7寸彩照各一张。
三、T台表演与展示
1.泳装展示(比基尼泳装自备)
2.生活装展示(生活装自备)
四、才艺展示
1.T台模特:限定舞蹈和健美操,考生任选一个项目进行展示(时间2分钟以内,30分)。
2.平面模特:
(1)形象气质与普通话(自我介绍)(1分钟以内;10分)。
(2)舞蹈基本功或技巧展示,包括:①基本功,软开度:竖叉、横叉、下腰。②技术技巧,旋转(原地、斜线)、跳跃(原地、斜线)、翻(原地、斜线)等(10分)。
(3)限定舞蹈和健美操,考生任选一个项目进行展示(时间2分钟以内;30分)。
Ⅳ.考试基本要求及形式
一、形体测量
1.身高:
T台模特:(男)182cm(含182cm)以上;(女)170cm(含170cm)以上。
平面模特:(男)175cm—182cm;(女)165cm—170cm。
2.围度:躯干有正常的生理曲度与良好的围度比例。
参考标准:(女) 胸围(cm)=臀围(cm)-6cm(浮动5%左右)
腰围(cm)=臀围(cm)-26cm(浮动5%左右)
(男) 胸围(cm)=臀围(cm)+2cm(浮动5%左右)
腰围(cm)=臀围(cm)-14cm(浮动5%左右)
3.身体比例:四肢修长,下身长于上身8cm以上。
4.体重:男性健壮,女性苗条。
参考标准:(女)体重(kg)= 身高(cm)-123(浮动10%左右)
(男)体重(kg)= 身高(cm)-110(浮动10%左右)
5.目测:
(1)要求五官端正、肤质健康(允许化淡妆);
(2)无斜肩、耸肩、鸡胸、X型腿、O型腿、灰指甲等形体缺陷,否则形体判定为不合格。
6.测试要求:考生必须赤脚、身着比基尼泳装入场(不允许穿泳裙),测量在封闭场所内进行。
二、上镜效果
1.表情自然,眼睛有神 (可采用笑、酷、虚等表情)。
2.头、肩及身体姿态协调、自然,服饰表现力强。
三、T台表演与展示
1.泳装展示
步态轻松活泼、自然洒脱,对音乐的感受力强,能准确把握音乐的节奏、动感进行表演。不允许穿泳裙、戴配饰,也不可使用纱或丝巾等遮掩身体。
2.生活装展示
要求能合理地选择符合个人形体与气质的服装,充分展示个人的最佳形体,服装搭配协调,造型动作规范,形体表现与音乐吻合,步态能把握不同的音乐节奏,有较强的舞台表现力,能体现独具魅力的个人风格与气质。
四、才艺展示
考生应具有舞蹈、健美操等才艺中的任意一项,并能较好的运用才艺进行综合素质方面的展示(音乐和服装自备)。
五、考试形式
现场测试,测试顺序抽签确定,T台表演与展示、才艺展示考试全程摄像。
备注: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明确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内容和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修改了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编导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摄影摄像类等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各专业类别的考试大纲于2017年开始施行(影视节目制作类专业使用编导类专业的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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